2007年11月20日

所羅門的智慧--愛是一切的準則

昨天我們討論所羅門王, 覺得他的提議跟那個同意讓孩子割開的母親的思路不合理(常人應該不會同意這倏法),我回家禱告很久才再翻開這經文, 看了半個小時, 最後想起了好幾點. 我發現, 所羅門王審案真的很仔細, 很有智慧, 在這裡分享一下。


所羅門審斷一件疑難的案件
列王記上 3:16-28
3:16 一日,有兩個妓女來,站在王面前。
3:17 一個說:「我主啊,我和這婦人同住一房;她在房中的時候,我生了一個男孩。
3:18 我生孩子後第三日,這婦人也生了孩子。我們是同住的,除了我們二人之外,房中再沒有別人。
3:19 夜間,這婦人睡著的時候,壓死了她的孩子。
3:20 她半夜起來,趁我睡著,從我旁邊把我的孩子抱去,放在她懷裏,將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懷裏。
3:21 天要亮的時候,我起來要給我的孩子吃奶,不料,孩子死了;及至天亮,我細細地察看,不是我所生的孩子。」
3:22 那婦人說:「不然,活孩子是我的,死孩子是你的。」這婦人說:「不然,死孩子是你的,活孩子是我的。」她們在王面前如此爭論。
3:23 王說:「這婦人說『活孩子是我的,死孩子是你的』,那婦人說『不然,死孩子是你的,活孩子是我的』」,
3:24 就吩咐說:「拿刀來!」人就拿刀來。
3:25 王說:「將活孩子劈成兩半,一半給那婦人,一半給這婦人。」
3:26 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孩子心裏急痛,就說:「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,萬不可殺他!」那婦人說:「這孩子也不歸我,也不歸你,把他劈了吧!」
3:27 王說:「將活孩子給這婦人,萬不可殺他;這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。」
3:28 以色列眾人聽見王這樣判斷,就都敬畏他;因為見他心裏有 神的智慧,能以斷案。


讓我們一起看經文的背景:
1. 兩個母親是當何職業的?
-妓女
2. 如果第一個的母親的話是對的,
i) 那反映出另外一個女人是如何的一個母親? (3:19)
-壓死自己的孩子
ii) 她是如何的一個人?
- 自私。人家的孩子她要搶,她沒有顧念人家骨肉之親。
3. 如果第二個母親是真的, 那就是說第一個母親是把孩子壓死, 很殘忍的人. 那把孩子分割這提議管用嗎?
4. 所羅門王的問題,第二個母親的回應是如何? (3:26) 這反映她是一個如何的人?
- 沒有愛心「這孩子也不歸我,也不歸你,把他劈了吧!」

總結:
按照故事描述的細節來看, 第二個母親冷漠到可能再殺一個孩子, 是不無可能的.
所羅門王真的很有智慧, 他想到要把分辨兩人誰是生孩子的親母親,用了一個方法, 就是看誰對孩子有愛心.
1. 如果第一個母親是說真話,第二個母親就是真的很殘忍,那就他真的可以預料這個母親是同意分割孩子的方法
2. 如果是第二個母親說的是真的,但她還是要把孩子分割的話,那孩子歸她還是很危險了吧?

這裡,所羅門審這個案不光只是要找出表面真理--「誰是真母親」,而是要解決一個問題--「孩子該歸誰?」 孩子該歸一個愛他生命的人. 他要保護這一條小生命。


這是我在網上找到一個牧師的講道,節錄如下:
所羅門就是這樣,命令用一刀劈一個孩子,這怎麼可行呢?他是用這句話來試驗真假的母親。刀一舉起來,假的母親說:「好罷!這個孩子也不歸你,也不歸我,把他劈了算了。」因為她是假的母親,沒有愛心,劈別人的孩子,可以漠不關心;但是真的母親立刻表現了高度捨己的精神,她說:「王啊!千萬不要動刀,我寧可沒有,把孩子給她好了,但請不要殺他!」這就是真母親和假母親的分別。假的母親,你要劈就劈罷,反正不是我的。要是她的她就捨不得了,怎麼可以劈呢?給她好了,愛是奉獻、愛是犧牲、愛不是佔有,更不是霸佔,真正的愛在母親身上充分顯明出來,在母親身上我們看到了神的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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